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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城“扫黑除恶”宣传专线公交车上线了!

 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

 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

 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

  也将进入中间阶段

  迎来“船到中流浪更急”的关键时期


  好消息!

  上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了新动作!


  您已“喜提”“扫黑除恶”定制公交!

  长这样↓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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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尚打听到,上城区是全市首个利用公交资源进行扫黑除恶宣传的区县,印有扫黑除恶宣传广告的公交车已于2月13日正式上线。此外,“小红车”租赁点广告同步亮相街头。


  公交:127路、62路、1001路、1002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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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扫黑除恶”宣传定制公交线路图


  “小红车”:14个租赁点覆盖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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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小红车”租赁点


  具体位置

  1之江路飞云江路

  2婺江路诗园弄口南侧

  3延安路紫薇路西北角(近吴山广场)

  4富春路闻潮路口东北侧30米,富春路上,闻潮路交叉口不到点(路北

  5环城东路22号解放东路口西北角

  6复兴路、洋泮路与美政路之间

  7劳动路21号高银街西端

  8延安路紫薇路西北角(近吴山广场)

  9衢江路近江南路珊园路15号

  10富春路181号西侧、近江小公园前

  11长生路54号

  12清呤街15#对面人行道

  13华光巷48号对窗

  14解放路117号(工商银行)

  自2018年11月起,区扫黑办分别与杭州市文明办、杭州公交公司、巴士传媒公司联系,选取了路线站点在上城辖区内的127路、62路、1001路、1002路公交车,和上城辖区内14个小红车租赁点广告牌,策划利用公交走街串巷、小红车站点分布广泛的特点,将扫黑除恶宣传深入到百姓生活中,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宣传面,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“知晓率”,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。


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你要了解这些!(第一期)

  Q:1、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谁提出来的?开展多长时问?是哪级安排部暑的?

  A: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。2018年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
  Q:2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

  1、政治性: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,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,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,去践行。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,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。

  2、全面性:“扫黑除恶”与“打黑除恶”虽一字之差,但就其深度、广度、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

  3、彻底性:要像“大扫除”一样,扫出朗朗乾坤、清风正气,露头即打,打早打小,同时,通过“两个结合”,达到标本兼治,边扫边治边建,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。

  4、协同性:政法委牵头,综合治理,齐抓共管,整合资源,多措并举,多部门联动,形成强大合力。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一家之事的想法。

  Q:3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

 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,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、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,境外敌对黑势力渗透及社会管理能力的局限等因素,黑恶势力的打击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但在一些地方、行业、领域滋生蔓延,并呈现新动向。主要表现:

  1、向政治领域渗透。企图操控或把持基层政权,捞取政治资本和政治光环,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,制造群体性事件,从而损坏了党的执政根基。

  2、向新领域、新行业扩张。披着公司、企业等经济实体之外衣,非法吸储、非法募集资金,用高利贷、恶意逃债、虚假诉讼、“套路贷”、“现金贷”、“校园贷”的手段和方式,谋求非法利益最大化。

  3、向隐蔽化转型。以貌似合法化的组织形式,头目“幕后化”指挥,用恐吓、滋拢、非法侵宅、“协商”等“软暴力”方式实施犯罪。

  Q:4、中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?

  A:《通知)指出,2018年1月前,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,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2018年1月进行部署,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2018年,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过制,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。2019年,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、重点问题、重点地区集中攻坚,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。2020年,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
  Q:5、扫黑除恶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
  A: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: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  Q:6、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?

  A: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: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:(1)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,人数较多,有明确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骨干成员基本固定;(2)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,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;(3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;(4)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,称霸一方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,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
  Q:7、什么是恶势力?

  A:根据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,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,应当认定为“恶势力”。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。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,纠集者相对固定,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故意毁坏财物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,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、贩卖毒品、运输毒品、制造毒品、抢劫、抢夺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以及聚众“打砸抢”等。

  Q:8、何为利用“软暴力”实施的犯罪?

  A: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,有组织地采用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,破坏经济秩序、社会秩序,并构成犯罪。

  Q:9、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应如何举报?

  A: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:(1)拨打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:(2)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;(3)通过信件或当面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。


  //上城区举报方式//


  一、上城区公安分局:

  举 报 电 话:0571-87281110(24小时)

  来访接待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88号(区公安分局人民来访接待室)

  来信举报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家园东园36幢裙楼(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)

  网络举报方式:微信公众号“上城公民警校”(通过公众号内“举报有奖”模块进行举报)


  二、上城区纪委(监委):

  举 报 电 话:0571-87078459(工作日)

  来信来访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3号(区纪委)


  三、上城区扫黑办:

  举 报 电 话:0571-87823429(工作日)

  举 报 邮 箱:1359046998@qq.com

  来信来访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3号(区委政法委---区扫黑办专班)


  来访接待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:00-11:30,14:30-17:00。


  更多详细内容可戳:权威丨上城区发布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征集令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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