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年前,年幼的小编为《流星花园》这部神仙剧所迷恋,长大后重温却发现,F4简直是校园黑恶势力——霸凌的模板!
片中的四个男主角合称F4
以红纸条为信号
煽动全校学生欺凌杉菜
考试被人陷害作弊
在黑板上写她堕胎、不检点
把她的课桌扔到垃圾堆里
同学把垃圾倒在她的头上
你以为校园霸凌只为剧情需要而夸张吗?
现实往往更令人唏嘘
近期,一个 #王晶晶遭遇校园霸凌#的热搜话题引发网友热议。视频内容是讲一个16岁的女孩在上学期间一直遭受同学的霸凌,而在抑郁退学、工作、结婚的八年中,来自“老熟人”们的恶意仍然如影随形。忍无可忍,她把带头欺负她的那个人告上了法庭,但在视频中她讲述起来声音依然是颤抖的。
当受害者变成施暴者,当看客变成推手
在这一场名为“玩笑”的闹剧中
没有旁观者,只有施暴者
遇到校园霸凌,我们该如何?
第一,请谨记在心:任何人都不应该被欺凌,在任何情况下,你都有反对欺凌,保护自己的权利。
第二,主动积极将受到欺凌的事情向第三方进行求助,你可以告诉老师、家人或者警察,与他们共同制定应对计划,在学校还可以寻求同学的帮助。
你可知,校园霸凌是可以入刑的!
【真实案例】
【法条链接】
《刑法》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
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 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 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 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 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,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、优先保护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,是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、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。
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、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。
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,增强社会责任感。
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,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、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,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,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。
校园霸凌是校园黑恶势力的一种,性质极其严重,拨开“集体主义”、“苍蝇不叮无缝蛋”、“一个巴掌拍不响”等等迷障之后,要认识到其违法本质,勇于反抗,善于求助,也要不吝于伸出援手。
雪崩的时候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,
希望我们自己都是个温暖的人,
也愿所有人的青春,都能被温柔以待。
素材提供:办公室
法律咨询请发至后台
编辑【法律咨询】+咨询内容,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,余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会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